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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3月5日 星期四

惡鄰製造噪音快崩潰

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,住家噪音過大,可以處六千元以下罰鍰,或是依據噪音管制法,噪音在連續兩分鐘不間斷的測試中,白天超過七十五分貝,夜間超過五十分貝,都是違反規定,如果在期限內不改善,可以處三千到三萬元的罰鍰。不堪其擾的住家們已經提出檢舉,也告上法院。

遇到這種事,真的只能鄰居一起合作,一起去勸誡這位鄰居,要不就只能一起舉發,相信每個人都可能無法去忍受鄰居很多..的習慣,誰叫我們是群居動物,要不就搬去深山去,或是超鄉下的地方去,要不就是搬走...如果房子是自己買的˙˙就更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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